德国阳光蓄电池如何使自放电达到最小值?
德国阳光蓄电池不可欠电储存一段时间没有使用过的
德国阳光蓄电池,要先把电池充满电再储存,并至少每个月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充电。
使用普通盐化电池,可由专业厂家使用修复仪进行干式修复或补液修复。电池受损严重,应由制造商进行处理,在此不再详细说明其工作原因。
铅酸蓄电池性能指标。德国
阳光蓄电池按国家标准电池容量计算,以Ah为单位,它是完全放电电流与完全放电时间的乘积,表示电池储存电量的数量。
例如,6-DZM-10德国
阳光蓄电池放电时,电池的放电速率为2小时(即5A放电),放电时间应超过120分钟,5A×(120/60)h=10Ah。与在平路上匀速行驶2个小时相当,20km/h×2h=40km,是一次充电的延长里程。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容量会逐渐衰减,续行时间自然会缩短。